CCC |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间被CNCA指定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65号令)及《国家认监委关于调整从事强制性产品认证以及相干运动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指定行政审批要求的通知布告》(国家认监委2016年第11号通知布告),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拟增补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的通知布告》(国家认监委2015年第19号通知布告)的部署,并征得公安部赞成,国家认监委组织专家对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间进行了评审,其吻合指定条件。现决定指定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间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并予以通知布告。
对本增补指定决定有贰言的,可在本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认监委提出申诉或者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体例)。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营业范围
序号 | 营业领域 | 指定认证机构名称 | 备注 | |
实施规则号 | 产品名称 | |||
1.6 | CNCA-C18-01 | 火灾报警产品 |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间 | |
1.7 | CNCA-C18-02 | 火灾防护产品 | ||
1.8 | CNCA-C18-03 | 灭火设备产品 | ||
1.9 | CNCA-C18-04 |
时间:2017年02月16日 作者:德州泽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www.dzzcrz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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