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SC生产允许证
一、QS食品安全生产允许证的基本含义
食品生产允许证是工业产品允许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订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属于行政允许制度,它包括3项详细制度: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允许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允许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取得《食品生产允许证》的企业不准生产食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贩卖。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执行委托检验。
3、对实施食品生产允许制度的产品执行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贩卖。
二、企业实施QS认证的意义
获得入市资格:通过认证,是产品进入市场的有用通畅证。
规范食品生产:依照产品优秀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产品的生产过程。
进步产品质量:通过质量系统的建立和有用运行,对产品实现全过程实施控制,削减质量波动、削减不合格品,从而有用的保证产品质量,进步产品质量的稳固性。
进步管理水平:规范化管理,对每一项生产运动实施控制。
降低成本:通过管理系统文件的制订,规范每一位员工的举动,科学、合理的运用资源,削减返工,降低成本,进而进步企业的效益。
三、QS认证28大类产品
目前我国已经宣布对28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宣布的28类食品必须取得《食品生产允许证》并且加贴QS标志方准上市贩卖。
1、小麦粉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质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通俗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2、大米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大米产品包括所有以稻谷为质料加工制作的大米。大米申证单元为1个,即大米。本产品许可分装。
3、食用植物油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产品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芝麻油不在发证范围之内。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本类产品许可分装。
4、酱油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酱油产品包括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粕)、小麦和(或)麸皮等为质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别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酱油产品申证单元为1个。
5、食醋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食醋产品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酿造食醋是指以粮食、果实、酒类等含有淀粉、糖类、酒精的质料,经微生物酿造而成的一种酸性液体调味品;配制食醋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乙酸、食品添加剂等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食醋产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醋精不纳入发证范围。
6、肉成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肉成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重要质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成品的申证单元为4个:腌腊肉成品;酱卤肉成品;熏烧烤肉成品;熏煮香肠火腿成品。腌腊肉成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成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成品包括熏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成品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7、乳成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乳成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乳成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成品(炼乳、奶油、干酪)。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成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成品(炼乳、奶油、干酪)]。乳成品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8、饮料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饮料产品是指乙醇含量小于0.5%的各种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产品。根据软饮料的分类标准GB10789-1996,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汁及果汁饮料、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特别用途饮料、固体饮料及其他饮料等10大类。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饮料产品共分为6个申证单元,即瓶(桶)装饮用水;碳酸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自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活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饮料产品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601。
对于某些特别用途饮料,可根据其生产工艺和设备情况参照上述某个单元的细则进行审查,检验按其明示标准进行,在生产允许证上注明为饮料(特别用途饮料)。
1)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碳酸饮料(汽水)产品是指在肯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饮料,包括碳酸饮料、充气活动饮料等详细品种,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气的饮料。碳酸饮料(汽水)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
2)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自然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3)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茶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茶叶的水提取液或其浓缩液、速溶茶粉为质料,经加工、调配(或不调配)等工序制成的饮料。不包括以茶作为调味料加工而成的各种茶味饮料,如菊花茶饮料等。
4)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质料,经预处理、榨汁、调配、杀菌、无菌灌装或热灌装等重要工序而生产的各种果(蔬)汁及其饮料产品。不包括原果汁低于5%的果味饮料及果醋类饮料。
5)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产品包括以鲜乳或乳成品(经发酵或未经发酵)为重要质料,经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含乳饮料和以蛋白质含量较高的植物果实、种子或核果类、坚果类的果仁等为质料,经处理、制浆、调配、均质、灌装、杀菌(或杀菌、灌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植物蛋白饮料产品。
6)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固体饮料产品是指以糖、乳或乳成品、蛋或蛋成品、果汁或植物提取物等为重要质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制成的固体系体例品(不包括烧煮型咖啡)。
9、糖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糖产品是指以甘蔗、甜菜为质料,经提取糖汁、清净处理、煮炼结晶等工序加工制成的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以及经进一步加工而成的冰糖(单晶冰糖、多晶冰糖)、方糖。糖的申证单元为1个。本类产品许可分装。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产品品种,即糖(白砂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糖生产允许证的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3。
10、味精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味精产品是指以粮食及其成品为质料,经发酵提纯的含谷氨酸钠的产品。包括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强力味精和特鲜味精)。味精的申证单元为1个。本产品许可分装。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产品品种,即味精[谷氨酸钠(99%味精)、味精]。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味精生产允许证的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4。
11、饼干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饼干产品包括以小麦粉、糖、油脂等为重要质料,加入疏松剂和其他辅料,按照肯定工艺加工制成的各种饼干,如: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饼干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饼干。饼干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801。
12、罐头食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罐头食品是指将吻合要求的质料经处理、分选、修整、烹调(或不经烹调)、装罐、密封、杀菌、冷却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所有食品。罐头食品应为商业无菌、常温下能长期存放(保质期不少于6个月)。罐头食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罐头及申证单元名称(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罐头食品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901。
13、冷冻饮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冷冻饮品包括以饮用水、乳品、甜味料、果品、豆品、食用油脂等为重要质料,添加适量的香料、着色剂、稳固剂、乳化剂等,经配料、灭菌、凝冻、包装等工序而制成的产品。冷冻饮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冷冻饮品,并注明生产的产品品种(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冷冻饮品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001。
14、方便面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方便面产品包括以小麦粉、荞麦粉、绿豆粉、米粉等为重要质料,添加食盐或面质改良剂,加适量水调制、压延、成型、汽蒸,经油炸或干燥处理,达到肯定熟度的方便食品。包括油炸方便面、热风干燥方便面等。保鲜湿面不纳入发证范围。方便面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方便面。方便面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701。
15、膨化食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膨化食品包括以谷物、豆类、薯类等为重要质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显明增大,具有肯定膨化度的疏脆食品。按加工工艺可分为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4种类型。膨化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膨化食品。膨化食品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1。
16、糖果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糖果成品是指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乳成品、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食品添加剂等为质料,按照肯定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种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成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糖果成品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成品。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糖果成品及详细申证单元名称。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301。
1) 糖果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糖果包括以白砂糖(或其他食糖)、淀粉糖浆或甜味剂为重要质料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甜味食品。
2) 巧克力及巧克力成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巧克力及巧克力成品包括以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类可可脂、代可可脂、白砂糖、乳成品、食品添加剂等为质料加工而成的巧克力及巧克力成品。
17、茶叶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茶叶产品包括所有以茶树鲜叶为质料加工制作的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及经再加工制成的花茶、袋泡茶、紧压茶,共9类产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种代用茶不在发证范围。本类产品许可分装。
茶叶的申证单元为1个。生产允许证上应注明产品品种,即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中的1类或几类;茶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茶叶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401。
18、葡萄酒、果酒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质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重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允许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允许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允许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
19、啤酒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啤酒产品包括所有以麦芽(包括特种麦芽)、水为重要质料,加啤酒花(包括酒花成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的、起泡的、低酒精度的发酵酒。不包括酒精度含量<0.5%(V/V)的产品。
啤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啤酒,并注明生产的产品品种(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1503。
20、黄酒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黄酒产品是指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重要质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申证单元为1个,即黄酒。
在食品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黄酒。只进行黄酒加工灌装,不进行原酒加工的企业,食品生产允许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为黄酒(加工灌装)。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4。
21、酱腌菜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酱腌菜是指以奇怪蔬菜为重要质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分装、密封、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成品的总称。
酱腌菜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酱腌菜。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601。
22、蜜饯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蜜饯产品适用于以果蔬和糖类等为质料,经加工制成的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丹(饼)类和果糕类。申证单元为1个,即蜜饯。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蜜饯。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701。本类产品许可分装。
23、炒货食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炒货食品包括以果蔬籽、果仁、坚果等为重要质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炒制、烘烤(包括蒸煮后烘炒)、油炸等工艺制成的包装食品。包括:烘炒类和油炸类。申证单元为1个,即炒货食品。本类产品许可分装。
在食品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炒货食品,并注明产品的加工体例(烘炒类、油炸类)。炒货食品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801。
24、蛋成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蛋成品包括以鸡蛋、鸭蛋、鹅蛋或其他禽蛋为质料加工而制成的蛋成品。申证单元分为3个: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
再制蛋类是指以鲜鸭蛋或其他禽蛋为质料,经由纯碱、生石灰、盐或含盐的纯净黄泥、红泥、草木灰等腌制或用食盐、酒糟及其他配料糟腌等工艺制成的蛋成品。
干蛋类是指以鲜鸡蛋或者其他禽蛋为质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可发酵)、喷粉干燥工艺制成的蛋成品。
冰蛋类是指以鲜鸡蛋或其他禽蛋为质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冷冻工艺制成的蛋成品。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蛋成品食品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901。
25、可可成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可可成品是指以可可豆为质料,经清理、焙炒、破碎、壳仁星散、研磨、压榨、破碎细粉、冷却结晶等工艺制成的食品。包括:可可液块、可可粉、可可脂。申证单元为1个,即可可成品。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可可成品。可可成品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001。
26、焙炒咖啡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焙炒咖啡是指以咖啡豆为质料,经清理、调配、焙炒、冷却、磨粉等工艺制成的食品。包括:焙炒咖啡豆、咖啡粉。申证单元为1个,即焙炒咖啡。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焙炒咖啡。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101。
27、水产加工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奇怪水产品为质料加工制成的产品。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成品(熟制鱼糜灌肠、冻鱼糜成品)。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1)干制水产品
实施生产允许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奇怪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等水产品为质料经响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重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干制水产品许可分装。
2)盐渍水产品
实施生产允许证管理的盐渍水产品是指以奇怪海藻、水母为质料,经响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盐渍水产品包括盐渍海带、盐渍裙带菜、盐渍海蜇皮和盐渍海蜇头。盐渍水产品许可分装。
3)鱼糜成品
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鱼糜成品是指以鱼肉为重要质料,添加肯定的辅料,经响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鱼糜成品包括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成品。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熟制鱼糜灌肠和冻鱼糜成品。
28、淀粉及淀粉成品
1)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淀粉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为质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的物理和化学特征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包括谷类淀粉、薯类淀粉和豆类淀粉。
2)实施食品生产允许证管理的淀粉成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豆类、薯类食用淀粉为质料,经清洗、磨碎、星散、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加工制成的淀粉成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淀粉产品许可分装。
淀粉及淀粉成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淀粉,淀粉成品。
在生产允许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生产允许证有用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301。
四、认证模式
工厂审查(生产条件、质量系统)+抽样检验+获证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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