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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创建新型工业化强市补贴企业10-30万元:关于申报企业智慧赋能奖励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部、发展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德发〔2020〕8号,2020年6月11日)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对企业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智能改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资质创新奖励资金进行申报(申请项目须为2020年6月12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所发生的项目)。请各县市区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形成正式申报文件,于8月15日(星期四)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严格按照下文规定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C区3楼(市工信局)

  收 件 人:刘应新(工业互联网建设)18764209695

  高秀倩(软件企业资质创新) 18905444365

附件:1.申报指南

  2.企业智慧赋能奖励资金申报书封面

  3.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智能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表

  4.软件企业资质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

  5.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

  6.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资金项目(称号)承诺责任书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1

申报指南

一、支持企业上云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德州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符合新型工业化强市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41”产业体系发展方向,项目实施地在德州市。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智慧赋能奖励资金申报书;

  2.工业互联网建设奖励资金申请表;

  3.项目实施合同;

  4.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项目实施发票;

  6.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7.企业纳税证明;

  8.官方网站公示截图;

  9.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0.资金项目(称号)承诺责任书。

(三)补助标准

  实施“云服务券”奖补,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的 10%、最高10 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其他要求

  1.省级企业上云财政奖补资金没有使用完的县(市区),优先使用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按照省里标准进行兑付(补贴比例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 20%,补贴上限不超过 5 万元),直至省级企业上云财政资金使用完毕;

  2.享受过省企业上云补贴政策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市里的政策;

  3.县(市区)配套资金使用原则,由县(市区)自行确定;

  4.如果出现云服务商与企业联合套取财政资金现象,将追回奖补资金,今后不得享受政府一切奖励资金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德州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符合新型工业化强市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41”产业体系发展方向,项目实施地在德州市。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在政策执行期内,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且证书有效。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智慧赋能奖励资金申报书;

  2.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智能改造奖励资金申请表;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批复文件;

  4.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5.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证明(发票复印件);

  6.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7.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8.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9.资金项目(称号)承诺责任书。

(三)奖励标准

  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的,给予不超过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软件企业资质创新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在德州市行政管理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核算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信用和纳税状况良好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2.申报单位经营并纳税一年以上,具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较强的产品与技术研发能力,有必须的研发生产设备和场所,纳入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系统,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以上。

  3.首次获得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 (DCMM)、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7001)、IT 服务管理体系标准(ISO20000)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智慧赋能奖励资金申报书;

  2.软件企业资质认定奖励资金申请表;

  3.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本情况表;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2020年已纳入工信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官网截图证明(登录“工信部软件企业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登录本单位账号密码—进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月报”—截屏填报的2020年1月至12月以及2021年1月至6月软件业务月度数据,未及时填报数据的可补报);

  7.认证合同、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

  8.认证证书复印件,官网查询的公示截图;

  9.评估/认证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CMMI 主任评估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10.专项审计报告(体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比);

  11.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2.资金项目(称号)承诺责任书。

(三)奖励标准

  1.对首次通过 CMMI(能力成熟度模型)五级、四级、三级评估认证的企业,按级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5万元奖励。

  2.对首次通过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五级、四级、三级评估认证的企业,按级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5 万元奖励。

  3.对首次通过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按级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奖励。

  4.对首次通过 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评估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

  5.对首次通过 ISO20000(IT 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评估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

(四)其他要求

  企业通过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企业要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